2020年8月8日

《靈魂不歸法律管》閱讀筆記

圖片來源:TAAZE讀冊生活


「靈魂不歸法律管」的意思,是指法律雖然管得住我們的行為,但管不住我們的內心。本書一直有一個貫穿全書的思想,那就是重點還是要回到人們怎麼看待法律,無論是執法者,或該守法者,都應該心存善念,而非捨本逐末以為法律萬能,試圖以有限的法律,去框架千千萬萬個不良行為,或是就字面之義,選擇對執法者有利的方向執法。以下為讀後筆記,共五項。


第一,法律是解決紛爭的工具之一,但往往走上法律途徑,多半事實不明朗;為了探求已不可見的事實,我們必須運用工具去推測存在過的事實樣貌。


第二,法律是對大多數人有利的東西,但法律是人訂的,而人類知識有限,因此要創造完美的法律,顯然不可能。


第三,法律學問與適用,本身是從一定的事實基礎與邏輯推論,去推論答案。


第四,法律密度越高看似是社會法治化的象徵,但在這樣的規範下,人真的能自在過活嗎?某些層面或許是代表我們太依賴也太相信法律的功能。


第五,現代社會對於法律有過多的理性崇拜,但根本原因是現代社會整體的包容性下降,我們要的不是更完美的法律,而是對彼此更多的包容。


如同開頭所述,作者認為法律就只是一種工具,如同面具,笑面心中無喜、哭面心中無悲,並非一切事物的萬靈藥。若只關注法律的形式規定,而不注意內涵,那麼法律反而會變成一場災難。最近因為工作的關係,多少會碰到行政訴訟案件,有時會關注幾個比較經典的判例,我觀察到法官在判決時,多半會去回顧「立法意旨」,也就是試圖理解這條法律是為何形成,為了解決什麼問題,而現在行政機關的適用有無疑義。而這樣的作法,與作者的論點不謀而合。


這本書整體來說都很不錯,作者閱歷豐富,書中引用各式經典但又能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釋概念,很適合對法律有興趣的讀者閱讀,如果真的要說什麼缺點,大概就是作者比較沒有評論立法問題,例如作者對於行政(執法)、司法(裁判)都有反思,但就獨缺立法機關角色的回顧,有可能是沒有相關經驗,但我想也有可能是對立法的無可奈何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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